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5-09-27 20:29:09
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管理规章制度1

为保证农药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农业生产和人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进货检查和检验

农药进货时将产品与其标签或者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对所购产品有质量疑问,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

质量管理

销售的农资保证质量,不会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禁止销售无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无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批准文件、无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合格证和检验不合格的农资。

过期农药处理

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农药,不得经营,并及时退还厂家或交由县农业局统一处理;如确实无法及时处理的.,按规定注明“过期农药”字样,且单独放置。

质量事故报告

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对质量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凡因农资问题造成农民损失,经查证是本店销售的,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

管理规章制度2

1目的

为使医院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使用的车辆(下简称“工作车辆”)以及公务车辆调配合理,使用安全、高效、节省,统一规范车辆管理流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下属各医院及筹备处的工作车辆与公务车辆的管理。

3职责部门

医院车辆管理机构为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车辆调度、日常监督、维修保养等;

部门(科室)公务用车需由本部门(科室)负责人向车辆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以上所称“车辆管理机构”下简称为“车管部门”。

4要求

驾驶员任职要求

1.必须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驶证;

2.本地实际驾龄五年以上;

3.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已婚人员优先);

4.素质好,为人忠厚;

5.无烟、酒、赌嗜好;

6入职时须签劳动协议和担保协议书;

工作车辆、公务车辆使用要求

1.医院高管人员工作车辆及其它公务车辆均配置专职驾驶员;

2.禁止任何人员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用车不使用专职驾驶员而擅自驾车的行为;

3.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及非工作时间因公用车,必须由部门(科室)负责人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的有关项目内容履行职责。超路线、超项目、超时间时,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并事后在审批手续上补充说明;

5.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

6.车辆钥匙及行驶证件统一由车管部门授权专职驾驶员保管。非经车管部门主管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或行驶证件。

5原则及程序

用车原则

1.工作车辆根据领导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内的'公务情况,安排使用。当工作时间内无公务外出,医院因重要公务急需用车,而没有其他车辆可调配时,由车管部门负责人向工作车辆专用人报告后调配使用;

2.公务车辆在工作时间内由车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3.医院领导因公外出或办理紧急重大事项用车优先。多位领导同时提出用车时,原则上按职级从大到小依次安排;

4.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因公外出没有公务车使用而必须搭乘出租车时,需经车管部门主管许可后方可报销交通费用;

5.非工作时间用车、因私用车、外单位借用车辆,由总经理(或授权车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用车程序

1.各部门工作时间及其它时间因公务用车,应提前两小时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报车管部门后,统一由车管部门负责人调配出车;

2.驾驶员按照批准的《公务用车申请单》有关项目严格执行出车任务。

6车辆管理

1.车管部门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

2.坚持对每日用车情况的管理,掌握车辆的里程、油耗、维修、整洁保养等事项;

3.坚持对定点停放车辆,定点加油、维修的检查、监督、管理,发现异常予以纠正或处理;

4.坚持日常教育、督促驾驶员安全驾驶车辆;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上,由总经理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10000元/次以上的,由执行董事(或呈报董事长)核准;

6.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马上报告车管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车管部门应积极办理有关事故事宜。

7罚责

1.不用驾驶员而擅自驾驶车辆,无论因公因私,无论任何职级,每发现(发生)一次,对当事人扣款100元;若发生交通事故,按事故所有费用扣罚当事人;若驾驶员同车同行而让他人驾驶的,驾驶员亦按本条规定处罚;

2.未办理出车手续而出车的,扣罚驾驶员100元/次;驾驶员擅自把车钥匙交他人驾驶的,

按责任条款7、1处理;

3.非公务和非工作时间的私事用车,非经有权批准人同意而出车的,扣罚当事人100元/次。给与车辆钥匙者与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4.酒后驾车或违章违规驾车,一经发现,扣罚当事人(驾驶员)1000元/次;发生交通事故由当事人(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扣罚驾驶员20元/次;车辆保养不善的,按造成损害程度由驾驶员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6.对违反本规定第7条责任条款中的7.1、7.2、7.3、7.4任意一项,将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在医院或集团范围内给予处罚通报。发生交通事故时,同时解聘驾驶员。

7.以上责任扣款,在当月薪酬中兑现,举报人按扣款100%奖励(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医院相关人员出现违反本规定未执行或难于执行处罚时,由总部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监督并强制执行。

8.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管理规章制度3

酒店仓库的管理人员应严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若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要求时,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部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以做为仓库记账的凭证,并送采购部一份用以办理付款手续。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有仓库负责处理。

各部门领用物资时,必须填 ……此处隐藏13536个字……处。

三级监控由车队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本部门车辆日常行驶监控,监控从

6:00至21;30时,对车辆行驶速度、线路、规范操作等进行监督于提醒,做好“车队GPS监控记录”台账(附表)。对监控中心、二级监控和三级监控中查出的违章行为按规定,在三天之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报分公司安机科。车队对违章行为除对当事人员按规定处罚、教育外还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认识,对处理情况写出书面处理意见(附处罚扣风险金凭据),将月违章情况记录入“驾驶员违法违章处理登记表”(附表)。

建立违章信息报告制度,对严重违章行为(如超速50%以上、超载、高速公路上下客、不按营运线路行驶等),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应及时报告集团分公司安保处;对一般违章行为,车队应及时通报承包人和驾驶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将处理情况报分公司安机科。分公司二、三级监控每月对本单位、部门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车队将监控月报表于次月8日前,报集团分公司安保处。

GPS系统日常维护规定

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对GPS系统设备进行例行检查,查看是否有损坏,是否有线头脱落,是否有覆盖摄像头等情况,要确保GPS系统处在正常的监控状态,对维护、检查中发现的设备故障除正常保修外要将保修、修复情况按规定填写“运输分公司车辆监控设备维护台账”二级监控人员有安机科、车队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夜间(21:30时至隔天6:00时)车辆的动态监控,由经理室领导带班,督促、提醒、制止违章行为,夜班车2:00时至5:00时的停驶予以监督,并做好“运输分公司夜间GPS监控记录”台账(附表)。对监控中心的违章告知和监控中查出的`违章情况通知相关车队,督促车队对违章行为3天内处理完毕,于月底将本月违章处理情况反馈监控中心、安全处。

三级监控由车队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对本部门车辆日常行驶监控,监控从6:00至21;30时,对车辆行驶速度、线路、规范操作等进行监督于提醒,做好“车队GPS监控记录”台账(附表)。对监控中心、二级监控和三级监控中查出的违章行为按规定,在三天之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报分公司安机科。车队对违章行为除对当事人员按规定处罚、教育外还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认识,对处理情况写出书面处理意见(附处罚扣风险金凭据),将月违章情况记录入“驾驶员违法违章处理登记表”(附表)。

严格按照GPS系统管理规定正确使用,按照GPS系统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拆卸或调试GPS系统。所有安装GPS系统的车辆必须无条件接受和配合集团分公司及本单位管理人员对采集数据或其它功能的所有工作。

1.各车队要对已经安装GPS系统的车辆,做好信息跟踪,软、硬件技术资

2.料的跟踪工作,每周对车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速度规定

1.营运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道路限速规定速度。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时速规定为50公里/小时,一般公路为70公里/小时。

2.高速公路限速规定低于95公里/小时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限速规定,限速规定高于95公里/小时时最高时速规不得超过95公里/小时。夜间(22:00时以后)高速公路最高行驶速度为白天限速的80%。

对责任人处罚

对车辆行驶中的违章违纪行为,经核实按照分公司“驾乘人员管理汇编”予以相应处理。

管理规章制度14

为树立超市良好的信誉和形象,规范超市类经营活动,争创文明、规范本超市,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1.超市合伙经营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和超市各项管理制度,服从超市管理,接受超市检查监督,落实违章整改;及时交纳超市各项费用。

2.按核定的经营范围在约定的商位上经营,不随意设摊堆物,不占道经营,不场外交易,不私自收银,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3.确保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食品质量的安全规定;包装产品的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有QS标志。商品的进货索证要齐全,并接受超市管理人员核查和检测;凡索证不全的商品一律不准在超市内销售。禁止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品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国家禁令的销售商品,违者轻则罚款1000元,并承担一切责任;重者退出本超市。

4.在商品交易中,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短斤缺两,以次充好;不强卖强买,欺行霸市;不得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自觉维护超市信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者罚款500元。

5.市场内不准打牌、赌博、偷窃、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准以任何形式扰乱超市的正常交易秩序。遇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到超市管理办公室协商调解或经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不得仗势欺人、态度粗暴。违者罚款500元,屡劝不改则者退出本超市。

6.爱护超市设施。不准乱搭货架、乱挂乱贴、乱接乱拉,有碍于超市环境行为的发生;不准擅自改变超市设施和水电管线。不随意挪用超市或他人的经营设备用具,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营业房装修、广告、空调设置及使用大功率电器,必须经超市申报批准。自有设施使用不得有碍超市外观形象,不得危害毗邻商位的利益及安全,违者罚款300元,并马上拆除。

7.做好消防、治安安全防范工作,合伙经营户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单据和物品;市场内不得带入有毒和易爆物品,不得动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每日营业结束,清除好应清理的物品,带走现金和物品,经营人员不准在市场内过夜。

8.维护超市整洁,搞好商位“三包”工作,样品上货架或上商位台面,要摆放整齐;车辆要在指定停放的位置停放。严禁乱堆商品,乱丢垃圾杂物,瓜皮果壳,严禁随地吐痰,违者罚款200元。不准在超市内带养宠物,以及做与本超市,不适宜的其它行为。

9.善意劝阻顾客乱丢商品,严禁在超市内私拿他人财物(包括顾客随意丢弃在商位上的商品),一经发现,罚款元,举报者奖励500元,屡劝不改则退出本超市。

10.不准出租、转借和卖买商位。转让、搭拼商位应事前向超市管理办公室提出报告,经市场管理办公室批准,方准经营。对签订租赁经营合同后超过1个星期未开业经营的',租赁经营合同终止,由超市收回商位。

11.超市合伙经营户在合同期内终止经营,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报告,经超市同意,交清各项费用,办好设施归还手续,手续齐全后方能终止合同退回押金。12超市合伙经营户入驻时,必须填报《经营户名录表》。合伙经营户不准雇佣情况不明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用工;用工对象必须证件齐全,并由商位负责人向超市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根据“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聘用的进场工作人员的登记、管理、教育、并承担各项用工责任,人员变动及时办理登记变更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的人员不予进商位交易。

12.开展文明经商活动。经营户之间应互助关爱,和睦相处,支持、配合超市开展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13.本制度望各经营户遵照执行。违反制度的,视情节由市场予以罚款处理;违法的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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