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规章制度

时间:2026-04-19 20:29:10
餐饮规章制度(精选15篇)

餐饮规章制度(精选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饮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餐饮规章制度1

1、仓库收货前,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2、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好登记(台帐和电子帐)、检查,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3、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每月月底对仓库内食品,原材料,半成品进行盘点,并整理下个月内即将过期的物品清单(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日期,过期日期)交给厨房总厨,由厨房根据实际需要来使用,避免因物品长久未用过期而导致浪费。

4、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专用,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主食和副食分开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5、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保持良好通风,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要定期清扫仓库,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

6、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7、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餐饮规章制度2

一、验收制度

仓库保管员按采购进货单验收货物(数量、质量)并鉴收入库,验收单一式二份,一份退还送货员,待报销时附发票。一份留底,厨房直拨品由厨师长每天参与货品进购卫生,质量,数量关,一旦发现货品有问题,有权提出退货处理。

二、食品供应制度

.从烧菜完成到出售其中相隔不应超过二小时。

.隔餐菜出售必须回锅加热煮透。

.已出售后的菜点不准退返备菜间重售。

.供应食品人员需“三白”、“二次更衣”、“四勤”,及带好一次性手套。

.供应菜肴时,荤菜必需留样,时间为小时,数量为克。

.供应食品的盛具需严格进行湿热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为分钟,未经消毒过的盛具不得重复使用。

三、食品留样制度

.严格遵守食品卫生留样制度,并作好记录。

.每种荤菜留样不少于克,留样时间为小时。

.留样菜应由专用容器盛装。

四、餐具保洁清洗制度

.食品、用具应做到专用分开,生熟分开。

.清洗池、切菜板、盆、盘应做到标志清楚,定位存放。

.食用餐具应:一到、二冲、三洗、四消毒。掌握消毒时间和消毒液的配比.(一般为1:500)

.重复使用的餐具,工具,必须进行清洗,消毒(注:湿热消毒)方能再次使用。

五、厨房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餐厅,备菜间的'门、窗、桌、椅、地面,墙裙要整齐干净。洗碗池无残渣油垢,每次餐后要及时清扫,达到桌净地洁。

.厨房用的各种餐具,炊具,用具,机械设备,用后必须立即清洗干净。

.厨房周围环境应做到地沟通畅,环境整洁,无垃圾,无蚊蝇滋生地。

.厨房内做到无尘土,无烟头,无杂物,无四害。

.严格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到人,每日三餐结束后进行小扫除,每周进行二次大扫除。

餐饮规章制度3

收银员管理制度

1、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遵守考勤制度,负责公司的收银工作。

2、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保持个人仪表仪容的整洁大方。以良好的仪表、仪容, 饱满的精神向客人提供准确、快捷、礼貌的优质服务。

3、每日按规定时间到公司财务交清前一天的营业报表。

4、按时到岗,备足营业用零钞、发票做好营业前的准备及清洁工作。保持桌面的 整齐、干净。

5、掌握现金、信用卡、签单、挂帐等结帐程序。

6、准确打印台号的各项收费帐单,熟记台位价格、出品价格及电脑号码等有关收 银程序;

7、收银员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错单作废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能认可,否则一切损 失由承接责任人承担。

8、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每天的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上交,特殊情况需向管理人员汇 报,做到款帐相符。

9、周转备用金必须每班核对,具有书面记录,每天的营业收入现金未经专管人员 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借出给任何人,或私自挪用。

10、收银员不得在收银工作中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损害公司利益,如经 发现给予开除并赔偿经济损失。

11、收银员不得在上班时间中途离开岗位。如必须暂离岗位,经店长同意,应注 意钱款安全,随时锁好抽屉和钱柜;

12、严禁在收银台存放酒水或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13、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

14、在收款中做到快、准、礼貌,不错收、漏收客人款项,对签单及挂帐者,必 须依据充足方可。

15、熟练掌握面额现钞的鉴伪技术及验钞机的使用方法,防止伪钞收入;认真识 别现金真伪,发现假钞应立即退还该服务员向客人解释并调换。

16、接受信用卡结账时,应认真依照银行有关规定受理。

17、收银员应严格遵守财务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和外界泄露公司的营业收 入情况、资料、程序及有关数据;

18、必须严格按指定的收银折扣、管理人员签字权限操作(如有超出及时提醒), 否则给公司带来的.经挤损失由收银员赔偿。

19、熟练掌握收银、输单、操作过程及退单、转台、翻台的程序,每日负责填写 营业日报表,做到及时上交。

20、不得在收银台前与任何人闲谈,非工作人员不许进入收银台。

21、不得使用电脑做其它与收银无关的工作。

22、掌握发票、收据的正确使用方法。

23、认真填写营业后的交款单据,须做到帐物相符。

24、收银员应认真整理好每日帐单,避免单椐遗漏。每日终了,将钱放入钱柜中, 并做好当日营业报表.

25、收银员在营业结束后,应认真核对好当日营业收入款,必须认真核对报表数与实收数是否一致,如出现短(长 ……此处隐藏17950个字……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七)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八)捏名诬控同事者。

(九)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会议推派代表调查属实者应予开革:

(一)借端聚众**、怠工煽动工潮者。

(二)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三)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四)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五)窃取公物者。

(六)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七)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八)在公司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九)威胁主管及负责职员或领班者。

第六十四条 未经列举而与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各条情节相当者,比照予以奖励或惩罚,但比照第六十三条规定应予开革者,应提经会议通过。

第六十五条 员工奖惩应由业务主管或警卫主管单位签拟意见,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

第六十六条 员工犯有过失情节重大者,在未确定惩罚前得先行予以停职。

第六十七条 检举舞弊及盗窃案件,得向公司安全组长为之。并负责为检举人保守秘密。

第六十八条 员工功过的积计,均以同一年度者为限,在同一年度内功过相当者,得互相抵消。

第八章 考 绩

第六十九条 员工考绩应于每年年终举行一次,其在当年六月底以前到工者均得参加。

第七十条 年终考绩应由所属主管单位按员工工作、品行、学识三项秉公考评,送经劳务主管单位呈请主管核定。考评项目内以工作60分、品行25分、学识15分、合计100分为满分。

第七十一条 员工年终考绩等第、分数,规定如下:

(一)特等:90分以上者。

(二)甲等:80分以上未满90分者。

(三)乙等:70分以上未满80分者。

(四)丙等:60分以上未满70分者。

(五)丁等:50分以上未满60分者。

(六)戊等:未满50分者。

前项列特等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2%,列甲等以上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绩总人数30%。

第七十二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从未请假、迟到、早退者,增加其考绩总分数五分;请假在三日内者增加其总分数二分;全年请假积计超过15日未满30日者,减总分数二分;30日以上未满60日者,减总分数五分;60日以上者考绩列特等时,得晋一级,列其余等级者均不得晋级。

第七十三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旷工半日以上者,每满半日减考绩总分数二分。超过二日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四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奖惩者,依下列规定加减其考绩总分数,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按其功过事实加减分数者,不在此限:

(一)记大功一次加15分,记大过一次减15分。

(二)记功一次加5分,记过一次减5分。

(三)嘉奖一次加2分,申诫一次减2分。

第七十五条 员工在考绩年度内曾受惩诫处分而经奖励抵消后,仍留存记过一次以上的处分者,不得晋级。

第七十六条 员工年终考绩奖惩标准规定如下,但依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应予限制奖励者,从其规定。

(一)特等:晋三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升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之一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二)甲等:晋二级,晋级跨及上一等者,照计等级,但原支一等工资的员工,晋级跨及年功级者,晋至一等一级,晋支年功级者以晋一级为限,其未晋足的级数或已支最高年功级而无级可晋者,其应晋级数,均予改发相当该晋级数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三)乙等:晋一级,但已支最高年功级者,改发相当晋一级全年收入之一次奖金。

(四)丙等:仍支原级。

(五)丁等:降一级。

(六)戊等:降二级或提工厂会议通过予以开革。

第七十七条 员工考绩列甲等以上,其晋级后已达最高年功级,或现任领班职务,已达一等一级工资者,遇高一类有缺得举办转类考试,就考试成绩70分上者,按成绩依序录取转类至额满为止。

第七十八条 前条所列员工至当年年终考绩连续三年成绩列特等者,得免参加转类考试,并优先予以转类。

第七十九条 员工经转类后,依照原支工资改叙转升工类的等级。

第八十条 员工年终考绩分数,转类考试成绩分数,或免除参加转类的考试之资格条件相等,而编制工级不敷分配时,以年资较深者为优先。

第八十一条 转类考试于每年年终考绩完毕后,视实际需要举办。

第八十二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由主管指定五至七人为委员,组织员工转类

考选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八十三条 举办员工转类考试,应将考试日期、参加考试员工姓名、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事项于考试十日前公告。

第八十四条 员工参加转类考试的顺序另订。

第八十五条 员工转类考试科目如下:

(一)一般学科30分:分为1.国文。2.数学。3.常识(各占10分)。

(二)本业智能70分。

前项考试程度,职员按高中毕业,其余按毕业程度为准,但遇有特殊情形时得酌情提高或降低。

第八十六条 转类考试试题,由员工转类考试委员会确定。

第八十七条 转类考试成绩,由员工转类考选委员会评定呈经主管核定后公布。

第八十八条 员工应征入伍,全年未在公司工作者,其年终考绩俟退伍返公司复职后补行办理。

第八十九条 员工年终考绩与转类考试成绩以及其奖惩情形,最迟应于次年3月15日前呈报本公司核备,并于当(次)年1月1日起生效。

第九章 福利及卫生

第九十条 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得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讲习及教育,员工无故不得拒绝参加。

第九十一条 为增进员工福利及提倡员工正当娱乐,公司得由职工福利委员会举办各项福利设施及康乐活动。

第九十二条 本公司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健康。

第九十三条 为增进员工健康,公司应设医务室为员工治疗疾病。

第九十四条 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第十章 抚恤退休及保险

第九十五条 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六条 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十七条 员工保险,依劳工保险条例及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八条 为适应实际需要各部门得另订单行补充办法,呈报本公司及主管机构核准后施行。

第九十九条 本规则自呈奉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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