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建议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建议书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建议书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格式要求。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建议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建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律建议书1XX公司: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是为贵公司的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多年为贵公司的提供法律服务经验,和贵公司业务日益增长的情况,本律师事务所建议贵公司建立公司法律部,以适应贵公司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一、成立法律部的意义
贵公司近几年无论是企业规模、工程项目业务等迅猛发展,在同行业已经成为佼佼者。单一靠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的法律需求,根据国内、国际上中、大型工程公司的'发展经验,各公司都设置公司专职法律部门,对公司业务实施全方位动态管理和全程法律监控,以解决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可能存在的空白点的问题。特别是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的合同、协议都必须经过法律专业人士审核,以防止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二、法律部的职责概述
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全面工作;
2、负责有针对性地组织跟踪和收集相关法律法规,为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决策依据;
3、参与或起草、审核公司重要规章制度,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和决策组织提出法律建议或意见,并有权对企业不合法行为通过总经理提出书面整改建议;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提出预防法律风险的措施和对策;
4、根据公司法律工作的要求,组织制订公司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部门岗位工作分工,培训和教育员工不断提高职业道德和执业技能,指导帮助、督促检查部门人员的工作,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组织实施公司法律顾问的年检、注册、评优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外聘律师的考察、推荐,联络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6、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管理;
7、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公司合同管理体系,并对体系的运行组织检查与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参与或组织参与各类合同评审;组织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8、接受公司法人代表的委托,组织或参加企业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组织对公司重大疑难案件的会商,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接受公司领导委托,参与或代理所属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9、负责组织办理企业工商登记、年检、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事务。申报企业诚信(工商系统)的组织管理;
10、参与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及改制、重组等涉及公司权益的重大经济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11、牵头组织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依据领导要求与相关部门一起组织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12、负责组织对所属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帮助指导和监督检查,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13、完成领导交办临时性法律事务的其他工作。
三、法律部的人员构成
法律部由二至三名专职人员组成,法律部组成人员应包括,法律专业人士一人、(应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具有司法实践经验、在涉及法律领域中有良好的人脉关系),合同管理人员一人(应具备基础法律知识,熟悉公司业务流程)。
成立法律部初期可请求律师事务所给予支持,帮助设立法律部的工作,法律部成立二至三年后,应该承担起法律部所有职能,除涉及专业法律及重大诉讼外,其他法律问题不再聘请外来律师。
四、法律部人员的待遇
公司按照规定给予法律部相应的劳动待遇。
法律建议书2尊敬的公司发起人:
你本人现有资金1000万元,欲设立一公司。鉴于具体的公司设立程序你不是很甚清楚,就此我为你设立公司提供一点法律建议。具体建议如下:
一、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法定股东人数:按照《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和一个法人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公司。
2.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均由有单一股东出资组成,其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公司名称和住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有自己的名称和办事机构的住所。
. 4.公司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法律规定股东会的职权由股东行使,当股东行使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
二.有限责任公司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一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是法人,自然人或者经济组织。当然,在公司设立阶段,由于公司尚未成立,严格来说此时还不能成为股东,而应成为发起人。由于发起人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所以法律对公司发起人做了一定的.限制,如发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股东出资额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⑴规定了股东出资方式。按照《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同时法律对出资比例作出了限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⑵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哈股东出资的缴纳期限作出了要求。按照《公司法》26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交额”。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章程是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定公司组织机构、经营行为及股东权利义务的纲领性文件。公司章程的各种规定应由全体股东参与制定。
3.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一是公司名称一般由公司所在行政区域、商号、行业或经营特点和“有限责任公司”字样组成。二是公司组织机构,是形成公司独立意志,代表法人进行各种活动的机构,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等。
4. 有公司住所。
按照《公司法》第10条的规定:“公司一其主要办事机构为住所”,公司有多个经营场所,但是作为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住所只有一个。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责任的区别
1.股东人数的区别:
一人有限公司故名思义,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股东为2-50人
2、注册资本最低 ……此处隐藏2913个字……法律规定收购脏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假设按照刑事案件处理,对其量刑法定量刑幅度是在三年以下,一般量刑基准刑为一年,情节显著轻微的`量刑幅度可以从轻考虑。
作为张收购赃物后,主动退赃,能够配合司法机关调查案件,不影响案件的调查和审理,不羁押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其家人愿意并保证尽到监管职责,确无逮捕的必要。
基于上述理由,建议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王律师事务所
律 师:
年 月 日
法律建议书7xx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和忠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A电讯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
1、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2、江苏A电讯实业有限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
4、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
5、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
6、贵司向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
7、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20xx年7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事由
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A电讯实业有限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称: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x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20000元。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11958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江苏A电讯实业有限公司诉称:江苏A电讯实业有限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20xx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为质保金。现双方已于20xx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1000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电讯实业有限公司提交了贵司于20xx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据贵司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议认为,贵司至今仍然无法将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证明双方签订的为代销合同还是购销合同,由于贵司已认同来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合法抵扣。若双方继续无法提供主合同,可能会对贵司扣留的货物进行鉴定以明案情。
另查,据双方对账单显示,贵司确有99580元货款未与江苏A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结算;但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000元,且贵司仍占有库存419台手机,合同价为315140元。
目前,通过法院调解,A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以10万元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得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
xx
日期:
法律建议书8李_________:
北京市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_________经济发展公司委托,指派蒙______、刘______律师为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此期期间,经我们了解,你于去年______月份自愿离开___经济发展公司后,始终未办理财产交还手续。至今,你仍占有该公司所有的文件、资料以及汽车和房屋等财产,合计人民币80余万元。为此,我们多次与你协商,要求你尽早归还该公司财产,该公司也于今年______月份正式通知你们在______日内来公司办理财产移交手续,但你一直以种种借口拖延时间。作为______经济发展公司的法律顾问,为使其公司财产免受非法侵害,现就你归还公司财产问题提出如下法律建议:
一、我国《民法通则》和《公司法)都明确规定,公司企业的财产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你离开______经济发展公司至今不归还该公司财产的行为,不但严重影响了该公司业务的继续开展,而且违反了我国法律关于公司财产保护的规定,侵占______经济发展公司所有的财产,属违法行为。
二、你在______经济发展公司受聘期间,该公司在职工住房极其紧张困难的情况之下,为你解决了住房困难,将其新近购置的一批住房中条件最好的一套由你暂住,但你离开公司后,既不办理退房手续,又不缴纳房租,甚至将公司公务用车一辆也善自开走,至今不还,你的行为已违反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该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书)第4条第2款“不论解聘或辞聘,受聘人离开本公司时,交回属于本公司的动产和不动产,及相关文件、资料,才能办理手续的.规定。作为一个中小规模公司,______经济发展公司在资金并不宽裕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资金购买商品房,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公司职员的福利待遇,更多地吸纳人才,促使该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解决在职职工后顾之忧,使其安心本职工作。可是,目前你离开公司后却不考虑,公司的利益,长期占用公司所属对产,姑害公司经营、发展。于情于理,你都应该按聘用合同的规定,迅速腾退出该公司房屋,返还公司所有财产。
三、在与你多次协商中,得知你与该公司领导在工作上存在分歧,这也是你离开公司的主要原因。但无论如何,都不应以此为借口,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这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由此所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只有由你个人承担。 > 根据以上情况,你占用______经济发展公司对产数领较大,严重违反了我国法律之规定,侵犯了该公司的合法财产权益。为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对产不受侵害,作为该公司的法律顾问,特提请你在收到本律师建议的______日内,前往______经济发展公司办理清缴财产手续,返还所侵占的所有财产及文件,资料。此外,本公司保留以法律手段解决此事的权利。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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