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规章制度

时间:2025-12-25 16:05:09
志愿者规章制度

志愿者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志愿者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志愿者规章制度1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其次条招募方式实行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建条件,供应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供应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酬劳,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

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化、长才能、做贡献,树立和宣扬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途,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其次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提倡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服务技能。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忱为服务对象服务,看法谦和,耐性细致。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听从组织支配,仔细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需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记。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需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需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其次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与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驾驭青年志愿者的基本状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状况,驾驭服务要求。

3、依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详细,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详细状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状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看法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状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者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办事处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总支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

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 ……此处隐藏16462个字……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长、副部长请假,不得无故或由其他与会者口头传述,请假不刚好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

(六)与会人员会议期间应肃穆、仔细,保持会议室的宁静;

(七)每次例会主要回顾上一周的学生工作并予以总结回报和部署下周的学生工作安排;

(八)若是由于会议通知者的过失促成他人的迟到、缺席,则只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全部与会人员应用专用会议记录本,仔细作好会议记录,主动思索,勇于提出看法和建议。

第三项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册

(一)志愿者登记注册后,管理中心负责将注册名单及联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档;

(二)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和完善全部志愿者的电子档案,便于统一调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丢失志愿者证或徽章,可于明年与下批新注册的志愿者共同办理,并获得新的注册号。

二、志愿者要求

(一)经过校统一注册登记,持有中国注册志愿者证;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醒悟的政治头脑和剧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

(三)不得转借、冒用或不当运用注册志愿者证;

(四)志愿者每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后要在志愿者证上填写志愿服务记录,并在服务活动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确认;一学期的活动填写在同一页上,并在下学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确认;

(五)志愿者需听从本协会支配,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支配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赐予相应惩罚。

志愿者规章制度15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

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 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 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 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

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4.工作组将向省社协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6.工作组每年向市有关政府部门推荐被评为“三星志愿者”以上或志愿服务满3年的志愿者,向其开据《志愿服务证明》以便获得国家“社会工作师”的考试资格。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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